一、本次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市人民政府的通知,同意本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杭州市国资委”)将其所持有杭州长港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称“长港燃气”)39.83%的股权无偿划转至本公司(以下简称“本次无偿划转”)。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本公司将直接持有长港燃气51%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同时将间接控制上市公司杭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燃气”)58.75%的股份,将成为杭州燃气的间接控股股东。
本次无偿划转前后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二、本次划转后续事项
本次无偿划转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尚需履行企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信息披露、经营者集中审查等法律程序。公司将持续跟进披露事项进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