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省市党委、纪委和市国资委党委、纪委关于节假日期间廉洁从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要求落到实处。近日,华成集团党委认真采取各项措施,要求并监督集团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员工要廉洁、勤俭过好中秋节、国庆节。
集团纪委转发了省纪委监察厅《关于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精神和市国资委纪委《关于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有关事项的通知》,研究下发了《关于落实节日期间廉洁从业有关规定的通知》,将省市纪委精神传达到集团各基层单位。集团党委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位。要尽早研究、认真部署、务实保障中秋、国庆节期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落实到位,营造廉洁自律、节俭过节的良好氛围,树立集团上下廉洁从业的良好形象。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中央和省市委各项规章制度,对于违反纪律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同时严肃追究有关组织和领导责任。各子公司要同时做好对各下属单位的廉洁从业宣传教育,确保落实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集中检查、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和纠正,确保集团内不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此外,集团党委再次重申了节假日期间“十项严禁”要求:严禁随意接待;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上高档菜肴和酒水;严禁系统内相互宴请;严禁在高档场所接待;严禁违规报销接待费用;严禁各级领导人员违反规定收送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以及各类会员卡;严禁领导人员利用职权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收钱敛财;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