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元旦、春节临近之际,华成集团纪委根据省市纪委、国资委指示精神,为巩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真正度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文明从俭的节日,在全集团范围内下发《华成集团纪委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就“两节”期间廉洁从业工作进行部署。通知从三个角度对“两节”期间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刚性要求:
一要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对廉洁从业的各项制度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严肃各项纪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除外);
3、严禁公款旅游,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4、严禁公车私用,节日期间除特殊情况外公车一律封存,公车一律不准套牌、不挂牌照使用;
5、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电子支付卷、支付凭证;
6、严禁党员干部在任何场所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7、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考核奖励活动,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联欢会;
8、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
9、严禁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
10、严禁违反机关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二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等方式,提前安排部署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
三要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切实加大明察暗访力度。
通知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和执纪问责力度,落实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要通报曝光。对工作中懒作为、不作为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依规依纪严肃问责。机关各部室、各级党组织要统筹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集团纪委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